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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达国家药品流通和定价机制研究
摘要
本文将从药品流通市场特征及其定价机制(补偿机制)两方面梳理美、英、日、德、法等发达国家的药品流通体制,进而得到某些结论和政策启示。结果发现,首先,主要发达国家药品流通市场结构趋同,药品零售市场实行医药分业、药品批发市场高度集中和分销体系扁平化。其次,主要发达国家药品价格管制程度和模式各异,其原因在于各国在促进药品创新与公平可获得性之间权衡时的不同侧重点,以及各国医保机构作为最终支付者的买方垄断力量差异。各国在药价管制方面也存在共同点:其一,管制价格通常仅作为最高限价,流通领域议价过程和各种名目的折扣与回扣普遍存在;其二,由于住院服务DRGs等预付费模式的逐渐盛行,针对住院用药的单独价格管制渐少,价格管制主要针对门诊患者用药;其三,在新药定价领域有放松管制的趋势。各国愈加重视药品创新,初次进入市场的新药定价趋于自由化。最后,发达国家药品流通环节普遍存在市场化的药品采购中介组织和采购联盟(GPO、PBM),这为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供了可能,但也可能因其垄断地位而反过来损害买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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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方燕: 方燕,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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