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中国食药安全类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与理论反思
摘要
食品药品安全属于典型的社会性管制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作为行政执法的补充手段,弥补现有行政机制存在的不足,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对2015~2019年食药安全类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定量分析,发现办案数量明显增加;诉前程序案件量大幅增长,与诉讼程序案件比例不对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比例最高,民事公益诉讼次之;民事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来源不同。从定性方面来看,食药安全违法行为主体以“三小”为主,行政机关虽以客观归责原则追究责任,但因执法力量不足常常存在执法空白的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空间多从行政执法空白处入手,查处的违法后果包括扰乱市场秩序和危害食药安全两种类型,而行政机关违法表现为不履职或者不充分履职。未来应在区分食药安全监管行为与食药市场监管行为、加强食药安全类检察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衔接的基础上,从正确认识行政公益诉讼的局限性、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合作交流、灵活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等路径出发,完善食药安全类行政公益诉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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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艺: 刘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执行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诉讼制度、行政检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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