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深圳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强调发展由“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变,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领域法律规范的持续完善,夯实经济社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但通过研究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律规范的“成长史”,可以发现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律规范还存在质量技术监督总体立法有待完善、多元共治体系尚未全面建立、执法过于严苛不利于经济发展等问题,需通过制定统一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立多元共治法律规范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惩处力度等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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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佟翰: 佟翰,法学硕士,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宣教中心副总经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学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城市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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