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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刑法各论——侵犯性自由及性自决罪
报告字数:66691字 报告页数:74页
摘要
在本文中,性方面的犯罪分为三节:第一节为“侵犯性自由罪”,共规定了9个罪名,包括强奸罪、性胁迫罪、对无能力抗拒之人之性侵犯罪、对被容留者之性侵犯罪、性欺诈罪、未经同意之人工生育罪、淫媒罪、加重淫媒罪、暴露行为罪。第二节为“侵犯性自决罪”,共规定了5个罪名,包括对儿童之性侵犯罪、对受教育者及依赖者之性侵犯罪、奸淫未成年人罪、与未成年人之性欲行为罪、作未成年人之淫媒罪。第三节为“共同规定”,包括情节加重与结果加重、告诉之罪以及附加刑的适用三个方面的内容。
作者简介

赵国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为澳门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澳门政府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委员,澳门刑事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特聘教授。专著主要有《刑事立法导论》《澳门刑法总论》《基本法与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澳门刑法》《澳门刑法研究》《澳门刑法各论(上)》《澳门刑法研究(续)》,主编的著作主要有《澳门法律新论》(繁体字版,上中下册)《澳门法律新论(简体字版,上下卷)》《澳门特别刑法概论》《澳门刑事法(实体法)研究》《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法律卷》《赃款赃物跨境移交、私营贿赂及毒品犯罪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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