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文化制度创新中,预算规范是重要的一环。这也就是说,必须建立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文化预算制度,并透过预算广度与预算深度的有效功能覆盖,确立对公共文化投入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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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列生: 男,1959年1月生于安徽省宿松县,文学博士后。现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公共文化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公共文化政策、文艺人类学两个专业方向博士生导师。在《中国社会科学》、《文艺研究》、《文学评论》、《北京大学学报》、《清华大学学报》、《南京大学学报》等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出版《文艺人类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论》、《文化制度创新论稿》等学术著作9部,参加过包括“十二五规划”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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