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足球的行业自治体系中,中国足协是其中最重要的主体。在改革背景下,如何深刻解释现行法秩序下中国足协的法律地位,成为足球行业自治如何依法而治的第一个问题。可以发现,改革中国足协是本次足球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足协既是改革的对象,也是改革的推动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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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毅: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7),厦门大学法学博士(2014),曾受欧盟Erasmus基金资助赴意大利米兰大学研究罗马法。兼任European Legal Roots编委、Milan Law Review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体育科技》青年编委、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学术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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