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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与法理学
报告字数:21444字 报告页数:26页
摘要
法学,亦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春秋战国时,我国即已出现近似用法,如“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喜刑名法术之学”(《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自魏晋设“律学博士”官职,教授法律,掌管律令以后,又有“律学”之称。学者指出,“从律学上以言其变:(甲)法学之盛限于战国;(乙)律家之著仅在汉魏;(丙)律学之衰确自东晋”。而“法学”一词在中国的普遍使用,则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文化广泛传入之时。在外国语言中,“法学”与“法理学”往往由一个词来表示。如英语、法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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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春龙: 陈春龙,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曾任法理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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