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发展具有两个显著的趋势。一是法律越来越健全,也越来越技术化、复杂化。二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被置于法律的调整之下,广泛的政治活动、经济交往、社会生活等,逐步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社会发展的这种趋势,就是所谓的法制化或者法化(legalization)。在一个法制化的社会中,人们的各种社会实践常常被要求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然而,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不仅数量多,而且专业性、技术性非常强,普通的个人往往难以知晓法律的含义和要求,于是就需要法律专业人员提供专门的法律技术服务,借以弥合内容庞杂、技术艰深的法律要求和普通百姓的社会生活之间的鸿沟,实现法律调整的秩序和价值追求。而社会的法制化程度越高,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就越大。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由于法制化的日益增强,我国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相应地日益增长。正是迎合这种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律师队伍持续、稳步发展。虽然严格来说,法律服务并不仅限于律师业,在我国当前,除了律师之外,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券师、专利代理、企业法律顾问等,也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提供法律服务。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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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冉井富: 冉井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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