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是中央层面肯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形成“三权分置”流转的第三年。中央和地方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大力度全面支持、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有序推进,农民土地权利归属明确、界限清晰。土地流转速度日渐提高、流转规模日渐增长,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加。但是,在流转规模、流转形式、流转土地用途以及流转收益分配方面仍存在有待改进、完善之处。我国土地流转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严格控制工商资本租赁农村土地,坚持农地用途,严守耕地红线,适度开展规模经营,并完善土地流转交易与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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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潘俊: 潘俊,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法、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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