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以彩礼返还规则重构为视角看如何更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以河北省100件婚约财产案件民事判决书为样本
摘要
近年来,彩礼数额大幅增长,案件数量也快速增加,处理不好极易产生更大隐患,甚至演变成刑事案件,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不容回避且必须解决好的重大社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对彩礼返还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目前裁判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该条将是否办理婚姻登记作为彩礼返还的关键因素,具有积极意义,但与民间法存在较大冲突。登记只是对婚姻缔结的行政确认。建议摒弃彩礼返还中“登记至上”的理念,建立以举行婚礼为前提,共同生活为基础,当事人过错为酌定因素,适当借鉴民间法的彩礼返还多元考量体系。发挥村规民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实现法治、德治、自治共同发力,促进此类纠纷的妥善处理,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
作者简介

孟德胜: 孟德胜,河北省东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司法改革等。

陈彦良: 陈彦良,河北省东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研究方向为民事审判实务问题、行政审判司法实务、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

相关报告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