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共同富裕已接棒全面小康,共同富裕目标对我国产业结构、收入结构、财富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也对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第三次分配等领域提出了更高要求。信托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自恢复运营以来,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我国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信托行业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牢记金融工作的宗旨,加大力度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推动新...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共同富裕已接棒全面小康,共同富裕目标对我国产业结构、收入结构、财富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也对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第三次分配等领域提出了更高要求。信托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自恢复运营以来,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我国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信托行业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牢记金融工作的宗旨,加大力度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推动新的发展格局做出贡献。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助力国家实现共同富裕应当是信托行业的出发点和努力方向,信托行业可在“做大蛋糕”“做好蛋糕”“分好蛋糕”等方面积极作为,助力我国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信托参与共同富裕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处于转型期信托的功能问题需要解决;二是信托参与共同富裕的逻辑和路径需要厘清。本文尝试通过对金融参与共同富裕的“解构”,以及对信托行业功能定位的“重构”,探索信托参与共同富裕的逻辑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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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斌: 高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联培博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曾任职于兴业银行,现任职于中建投信托研究部。主要研究方向为证券法、信托法,专注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法律制度研究。在《经济法学评论》《银行家》《中国房地产金融》等学术期刊发表多篇文章,并在《人民日报》《中国银行保险报》等发表研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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