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保障困难群众的生存权,体现了国家保障人权、维护社会正义的价值导向,也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河北省法院自2015年开展司法救助以来,解决了大量因案件无法执行,当事人陷入困境而申请救助的案件,使困难群众得到了经济补偿,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目前,司法救助需进一步加快法治化进程,从根本上去除息诉罢访的功利化倾向,并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及法院与各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畅通救助资金渠道,建立适合河北省司法救助工作特点和发展要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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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董颖: 董颖,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犯罪学、社会治理。
任丽波: 任丽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办公室主任,研究方向为赔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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