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慈善法》施行的制度配套数量增长很快,但重要的制度配套却依然缺失。在新的时代党的领导话语越来越重要,党建也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有别于政府监管的新的社会治理模式。社会组织与慈善事业在党建过程中逐渐开展其机构、行业和整个社会的治理体系建设。慈善相关的领域继续获得政策与法律的支持,但慈善法治实践过程中问题依然很多,需要我们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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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马剑银: 马剑银,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社会理论与法哲学、立法学、比较法与法文化研究、法制与宪制研究、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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