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法庭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前哨站”“桥头堡”,是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度和公平正义的最前沿。近年来,浙江法院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大力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从源头治理、精准指导、便捷服务、公正裁判等多个维度探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以法治手段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当前,人民法院在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中,“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成熟模式尚在探索之中,服务和保障功能发挥还不够彻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待优化,司法智能化建设水平需要继续提升。
<<
>>
作者简介
孟遥: 孟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三级法官助理。
方程: 方程,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朱怡然: 朱怡然,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五级法官助理。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