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形态下主体税种的演变——基于生产要素变化视角的分析
报告字数:39053字
报告页数:49页
摘要
数字经济成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数据成为生产要素之一。然而,数据规模庞大,价值潜力未完全释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不仅受数字经济影响,还能反作用于数字经济。本报告从理论分析和实际应用角度论证不同经济形态下主导生产要素演变推动形成相适应的主体税种,呈现主体税种对生产要素本身及其产品和所得征税的规律。当数据成为数字经济形态的主导生产要素时,生产模式、产业边界、边际效用变化方向均发生改变,影响现有主体税种的功能实现,应在主体税种设计和优化中考虑数据要素的影响,以丰富税源、引导消费,反哺数字经济发展。
作者简介
付广军: 付广军,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税收与宏观经济分析等。
解开: 解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税收理论与政策。
王艺琳: 王艺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财税与大数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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