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是经略海洋的重要手段,地方海洋事业发展离不开地方海洋立法。青岛作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龙头城市,做好地方海洋立法工作是确保青岛市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青岛市地方海洋立法工作顺利开展,形成了海洋环境保护、渔业管理、海岸带管理、海事管理、海洋牧场管理和无居民海岛管理等六个主要涉海法律部门,逐步健全了青岛市涉海法律体系。青岛市地方海洋立法特色鲜明,“小切口”灵活立法、区域协同立法等一系列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青岛市地方海洋立法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立法碎片化现象明显等。应进一步完善地方海洋立法体系,加强海洋经济立法,强化管理制约,发挥激励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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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董跃: 课题组组长:董跃,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宋城阳: 课题组成员:宋城阳,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李明明: 课题组成员:李明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刘懿霆: 课题组成员:刘懿霆,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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