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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证研究——以深圳市为例
摘要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定位,源于行政复议制度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独特优势。深圳依托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在畅通复议受理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升复议人员办案水平,推进行政复议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有益探索。2022年深圳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具有复议案件结构优化,区级政府案件数量增加,案件行政管理领域分布更趋平衡合理,行政复议纠错率高、化解率高等特点亮点。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深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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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蔡叶菁: 蔡叶菁,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处副处长,研究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李广增: 李广增,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处二级主任科员,研究方向:行政法。

谭义标: 谭义标,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处三级主任科员,研究方向:行政法。

翟广燕: 翟广燕,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处法律专务,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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