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显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隐性债务规模庞大,隐蔽性较强。我们通过构建“地方债务风险指数”,得到31个省级行政区的地方债务风险排名,发现债务风险在区域分布方面具有不均衡性,天津、贵州、青海等地的风险较为突出。地方债务风险形成的原因很复杂,既有财政治理体制的原因,又有政府职能与考核机制的原因,还有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的原因。而且,地方债务风险容易向财政、金融等领域扩散,引发多重风险的累计叠加效应,甚至可能带来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最后,我们认为要想实现全方位地管控地方债务风险并有效化解存量债务,必须坚持“3+1+1”的总体方针,即有效的债务削减、债务转移和债务重组,辅以完善的配套措施,同时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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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小文: 王小文,工学硕士,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与管理咨询事业部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府投融资、债务化解和城投转型。
吕梁: 吕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建投投资研究院高级业务副经理,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与金融资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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