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组织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对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近年来,河北省社会组织蓬勃兴起,在提供公共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社会治理领域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当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仍然面临配套法律制度不完善、部分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不足、社会组织监管体系不健全、信息化支撑不足等诸多挑战。为此,应引导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参与社会治理,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组织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对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近年来,河北省社会组织蓬勃兴起,在提供公共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社会治理领域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当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仍然面临配套法律制度不完善、部分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不足、社会组织监管体系不健全、信息化支撑不足等诸多挑战。为此,应引导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参与社会治理,具体而言,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推动形成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构建政社合力,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并依托数字技术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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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文慧: 刘文慧,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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