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中国首起“特斯拉自动驾驶”车祸致死案这一典型案例出发,通过分析案例中凸显出的法律问题。基于法律实践中的制度需求,本文从强化顶层设计、制定法律规范、健全配套制度三个层面提出符合规律的中国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制度建构思路:明确以安全作为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制度的根本性目标,辅以伦理道德作为软性规制的基础性目标,在此前提下完成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制度安排的具体建构,包括责任主体、归责原则、损害赔偿机制等方面的规定,辅以创新人工智能监管制度、拓宽人工智能司法范围、推行人工...
从中国首起“特斯拉自动驾驶”车祸致死案这一典型案例出发,通过分析案例中凸显出的法律问题。基于法律实践中的制度需求,本文从强化顶层设计、制定法律规范、健全配套制度三个层面提出符合规律的中国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制度建构思路:明确以安全作为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制度的根本性目标,辅以伦理道德作为软性规制的基础性目标,在此前提下完成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制度安排的具体建构,包括责任主体、归责原则、损害赔偿机制等方面的规定,辅以创新人工智能监管制度、拓宽人工智能司法范围、推行人工智能损害分散机制等举措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加强前瞻预防与约束引导的方式妥善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新风险、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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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于艾思: 女,经济学博士,吉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西方经济学教研室副主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经济学、智能经济、数字经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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