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作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第一大国,同时也是发展中大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中一直扮演着积极角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也指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2011年12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探索...
中国作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第一大国,同时也是发展中大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中一直扮演着积极角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也指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2011年12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包括建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和加强碳排放权交易支撑体系建设等三方面内容。2012年6月13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合格项目的减排量经核证备案后可以获得核证国家自愿减排量。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以下简称“国家登记簿”)登记,并可以在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深圳、上海、广东、北京、天津、湖北、重庆等七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相继启动。2017年12月18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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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明明: 山东潍坊人,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常务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入选北京市“国家治理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四期)”,赴美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农业农村部软科学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20余项,荣获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三届阿里巴巴“撷英青年环境法学优秀人才奖”、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第七届“励青环境法学奖”、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教学科研奖励10余项,在《法学评论》《法学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法律制度研究》等著作6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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