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其功能的实现依赖于合理的运行机制。通过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运行机制,其在选点布局上注重多样性和代表性,在组织结构上建立立法信息采集网络,在管理制度上规定保障机制和考评机制,在工作情况上侧重于征询草案意见以及参与立法调研。但同时也存在选点布局有待优化、信息反馈机制较为笼统、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参与立法阶段不够完整等问题。为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需在选点布局注重资源整合、收集环节细化反馈机制、管理机制增设激励内容、参与阶段向立法前后扩展四个方面对其运行机制进行改进。
作者简介
杨冰: 杨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研究方向为法理学、立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