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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事业在五个建设中的贡献分析
摘要
1.文化遗产事业在“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中占据重要的位置,是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主力,是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也发挥着部分不可替代的作用。仅以对经济建设的贡献为例,“十二五”初期,文物系统对国民经济贡献的增长势头仍然持续,仍然远远大于财政投入。这种贡献主要来自间接经济贡献,这种间接经济贡献又来自文物旅游:2011年,全国文物旅游对国民经济贡献的下限值为328.9亿元,占文物系统对国民经济贡献下限值的73%。2.大遗址保护可能对区域发展暂时产生负面影响,所以需要建设与生态补偿类似的文化补偿机制,使大遗址周边区域在文物保护中实现全面发展。3.按文物工作规律增加文化遗产事业经济贡献,需要按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完善资金机制并用特许经营等方式规范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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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马宙宙:

李昂: 任职于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卓杰: 男,北京大学社会学硕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东方文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所文化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产业、中西文化比较、人口社会学、土地制度、城乡社会管理。主持国家文物局、国家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委托政策研究课题近10项。完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多篇,参与编写了《中国企业“走出去”发展报告》(第三作者)、《中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报告》(2013、2014)、《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与实践》丛书、《深圳人口与健康发展报告(201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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