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83年6月15日,俾斯麦时期的德国国会通过《工人疾病保险法》,借此德国建立起了全球第一个法定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此后,经过(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以法定疾病保险为主干的,包括医疗保险(含法定、私人疾病保险)、医疗服务和医药提供体系在内的完整、高效的医疗保障体制(见图1),成为中国等全球8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竞相仿效对象。从医保覆盖来看,截至2007年3月,法定疾病保险覆盖了全德人口的近88%,约7034万人,472687其中78%的人群属于义务保险者及其家属...
1883年6月15日,俾斯麦时期的德国国会通过《工人疾病保险法》,借此德国建立起了全球第一个法定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此后,经过(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以法定疾病保险为主干的,包括医疗保险(含法定、私人疾病保险)、医疗服务和医药提供体系在内的完整、高效的医疗保障体制(见图1),成为中国等全球8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竞相仿效对象。从医保覆盖来看,截至2007年3月,法定疾病保险覆盖了全德人口的近88%,约7034万人,472687其中78%的人群属于义务保险者及其家属,10%为自愿参保者及其家属,其余近10%的人参加了私人医疗保险,约840万人。医保覆盖人口中有4%为享受国家津贴的公务人员(包括退休者及其家属),剩下约2%的人口属于享受国家免费提供医疗的联邦国防军军人、民事服役者、警察、社会救济接受者和避难申请者等,只有0.2%的人没有保险,医保基本覆盖了全民。 图1 德国现行医疗保障制度结构
从医保筹资和偿付来看,据《2006世界卫生报告》的数据,2003年德国的卫生总费用支出占GDP的11.1%,人均约3204(购买力平价)美元。其筹资和偿付主要来源为法定疾病保险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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