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不仅是发展思路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也涉及各种关系的调整,如调整乡村治理模式、促进农民组织化发展已经成为当前调整农村关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乡村治理与农民组织化。农村治理模式是指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控制方式,它表现为国家自上而下对农村社会的管理幅度、管理强度和管理绩效。农村社会通常是指县级政权管辖之下的乡村社会,农村治理也主要指县乡政权对农村社会的管理。治理与统治区别在于:第一,治理的主体并非一定是政府机关,而统治的主体必须是政府;第二,政府统治权力是自上而下的,而治理则是上下互动的。也就是说,治理理论不再将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唯一行为主体,而是将各种民间的非政府组织都纳入公共管理主体范围内,并赋予这些组织以广阔的活动空间,通过互动、合作,协助政府实现公共管理目标。将治理理论应用到农村社会中即为乡村治理(郁大海,2008)。一般来说,乡村治理是指以乡村政府为基础的国家机构和乡村其他权威机构给乡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乡村政府或乡村其他权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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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殷民娥: 殷民娥,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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