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安全监管形象危机的风险项由四部分构成:(1)食品加工制造环节监管不力,(2)食品流通运输环节监管不力,(3)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不力,(4)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不力。当前,针对“形象危机度”与“社会责任事故率”的分析表明,食品加工制造环节监管不力(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食品流通运输环节监管不力(销售假酒)与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不力(供应的食品质量低劣)问题最突出。建议:针对滥用植物激素、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等风险要素的“社会责任事故”问题,做好“重点改”;针对形象偏差度与多元评委关系,并结合“风险地图”等规律,做好“全面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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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唐钧、张晓涵、肖择时;课题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课题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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