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教与美国高等教育的关系,可以追溯到北美殖民地时期。在1630年抵达马萨诸塞的清教徒移民中,大约有70人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30人毕业于牛津大学。为了“荣耀上帝”,清教徒要求这些“有知识的人”在马萨诸塞湾建立一所与剑桥的伊曼纽学院相似的学校。1636年学校在坎布里奇建成,1638年市镇会议将其命名为剑桥学院。不久,青年牧师哈佛将400册图书和780英镑赠给该校,学院改名为哈佛学院,目的是为了培养宗教人才。哈佛在为学院订立的几条需要遵循的规定和原则中,特别强调学校的宗旨是,“让...
宗教与美国高等教育的关系,可以追溯到北美殖民地时期。在1630年抵达马萨诸塞的清教徒移民中,大约有70人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30人毕业于牛津大学。为了“荣耀上帝”,清教徒要求这些“有知识的人”在马萨诸塞湾建立一所与剑桥的伊曼纽学院相似的学校。1636年学校在坎布里奇建成,1638年市镇会议将其命名为剑桥学院。不久,青年牧师哈佛将400册图书和780英镑赠给该校,学院改名为哈佛学院,目的是为了培养宗教人才。哈佛在为学院订立的几条需要遵循的规定和原则中,特别强调学校的宗旨是,“让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同样教导并被严肃地要求去认真思考他的生活和研究的主要目的,了解作为永恒生命的上帝和耶稣基督,继而把基督作为一切知识和学识的唯一基础;并认识只有上帝赋予智慧,让每个人严肃地在私下的祈祷中寻求上帝的智慧”。哈佛学院后来成为美国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学校的控制权掌握在著名牧师组成的学院“监督委员会”手中。1693年,到达美国不久的英国国教圣公会的主教布莱尔在弗吉尼亚建立了以当时的英王和王后的名字命名的威廉—玛丽学院,其办学目的也是为推行宗教教育。威廉—玛丽学院由一个“督察委员会”领导,委员会由牧师和平信徒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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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澎: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讲座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系客座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全国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院宗教与法律中心客座研究员、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长期研究美国宗教,政教关系及宗教与法律问题。1989年曾赴英国、德国、瑞士、荷兰等国考察政教关系;1989年底至1990年底,为美国圣母大学神学系访问学者;1994年夏至1995年夏,为美国乔治敦大学访问学者。此外曾在美国普林斯顿神学院、福乐神学院、哈德福得神学院任短期客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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