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伊始,突尼斯、埃及、也门、叙利亚和利比亚等北非中东国家纷纷爆发了反政府抗议活动。在利比亚,事态很快演变为反政府力量与政府之间的武装冲突。联合国方面以不同方式对事态进行干预,包括对突尼斯、埃及进行外交斡旋和人权调查,终止利比亚人权理事会成员资格,授权对利比亚实施包括《宪章》第七章内容的制裁和禁飞,将利比亚问题移交国际刑事法院等。对利比亚的干预是联合国保护责任干预模式的首次实践。这种干预模式引发了围绕人权、主权、保护责任和不干涉内政等原则的争论。虽然联合国实施保护责任干预具有必要性与积极意义,但所导致的结果对主权国家体系而言是存在不确定性和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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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东燕: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国际政治研究室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创新工程项目首席研究员。专业为国际政治,主要研究领域为联合国、全球安全与全球治理。籍贯湖南,出生地北京。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政治学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 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工作。研究成果包括《秘书长对联合国变革的影响:安南与潘基文之比较》(2008)、《如何评价联合国价值与价值整合》(2010)、《从国际责任的认定与特征看中国的 国际责任》(2011)、《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建和的前景与路径分析》(2012)、《全球安全治理与中国的选择》(2013)等。发表过《走向冷战——杜鲁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十字路口上的世界》(采访录)、《主权的终结?正在缩小和碎片化的世界政治》(译著)及《安理会改革及其方案的比较分析》、《联合国的安全观与非传统安全》、《反全球化现象分析》等论著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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