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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场品种:企业债
摘要
企业债是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独特金融产品,其主要规范性文件是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从该条例的规定以及企业债的实际发行情况看,企业债是一种受到严格行政管制的“项目债”,它与基于公司信用、实施市场化发行制度的公司债券具有本质的区别。企业债的发行原先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共同管理,2000年后完全由国家计委、即现在的国家发改委统一管理。近几年来,国家发改委一直在努力推动企业债向公司债的转变,但是,企业债的市场化改革依然任重道远。与国债一样,企业债也是跨市场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品种。目前在银行间、交易所和柜台市场三个市场发行和流通。同全部债券以及跨市场的国债分布特点一样,企业债也主要集中在银行间市场。 表13-1 企业债及全部债券存量的市场分布 从二级市场的情况看,一直以来企业债主要集中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由于交易所在交易机制、参与者群体方面的局限,加之企业债存在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真正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占全部发行量的比重并不高,大量的企业债都选择了在所谓的“一级半市场”进行交易。随着银行间市场的发展,特别是人民银行在2005年12月19日发布了《企业债券进入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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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殷剑峰: 暂无简介

李连三: 暂无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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