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行业协会改革创新在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行业协会发展模式中具有先发特点,发挥着“试验田”的作用。建立治理机制是完善行业协会制度的关键,本文提出行业协会的制度供给是政府和行业协会共同作用的结果。行业协会激励机制包括物质性激励、团结性激励和目的性激励,以及协会组织在治理实践中为不同层面的参与者提供的各自所需的“选择性激励”。行业协会的监督机制呈现出了制度化与道德驱动相结合的自律特征,而行业协会网络式的组织结构为会员企业建构了一个低成本的参与平台,从而建立起了行业协会组织的监督机制。
<<
>>
作者简介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