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国务院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并要求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但新农保试点中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影响了农民对新农保的认知,并进而影响到农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针对这种情况,我国一些地方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由保险公司提供新农保的宣传、发动和经办服务。学术界也有观点认为应大力推广这种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是否能够推广?推广这种模式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本报告将以试点地区的问卷调查数据为基础,借助商业人身保险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尝试对这一问题作初步回答。2005年,江苏省宜兴市采用征、管、监分离的方式,开始实施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运作过程中,宜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新农保基金征缴、管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公司作为业务经办机构负责参保农民的手续办理、个人账户管理、养老待遇结算和发放等具体业务。在经费方面,宜兴市财政前期投入68.8万元,用于采购服务器、电脑等设备及日常办公用品,开展业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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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崔红志: 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组织与制度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组织与制度、城乡融合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政策、农村经济和发展等。出版多部专著,在《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龚晶: 龚晶,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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