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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及监管对策
摘要
近年来,通过在新闻媒体、互联网站发布假劣药品虚假广告,通过邮政渠道制售假劣药品的恶性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率高居不下,已经逐渐发展为当前药事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形式。当前要真正有效治理此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维护首都形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必须从体制、机制、法律、公众宣传等多个层面进行完善,加强综合治理,提高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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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志勉: 王志勉,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教授,研究方向:药事管理、药品监管

王晓为: 王晓为,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主任,研究方向:药品监管

何鸣: 何鸣,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行政法学、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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