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改革涉及体制改革和机制改革两个层次。现有的检察改革,主要是由检察机关自行推进的检察工作机制方面的改革。2007年的检察改革,秉承近年来检察改革一贯的脉络,从强化对内监督、对外监督两个方向上得到推进,对外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对内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2007年的检察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在死刑案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信访工作程序,以及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等方面的改革,都体现了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主旨;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和检务督察制度的提出,强化了内部监督机制;基层院经费保障标准的建立促进了检务保障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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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胡卫列: 胡卫列,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王建平: 王建平,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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