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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补充协议框架下广州对港澳进一步开放服务业研究
摘要
2013年8月,中国内地分别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十。该协议包含65项服务贸易开放,以及8项加强金融合作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措施,其中有15项在广东先行先试。在该协议框架下,广州应从三个方面对港澳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善用服务业开放的广东“先行先试”,为完善CEPA措施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探索经验;深化广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设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积极申报建立广东自贸区,为实现穗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保驾护航。广州应该一如既往地坚持对港澳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广州服务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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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晓斌: 刘晓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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