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亚美尼亚公共组织法
摘要
亚美尼亚共和国非常重视公民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法以促进财团法人和公共组织的发展,使之依据法律规则展开业务活动。第一条 适用范围Ⅰ.本法调整公民在我国行使成立公共组织的宪法性权利时形成的法律关系,包括公共组织的设立、活动、重组、解散。Ⅱ.本法不适用于宗教组织、政党、工会、财团、法人联合体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形式。第二条 关于公共组织的法律调整公共组织的法律包括:国家宪法、民法典、本法、其他法律规则以及国家签署的国际条约。第三条 公共组织的概念Ⅰ.公共组织(下文简称组织)是非营利组织的一种,不以营利和在成员中分配利润为目的。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基于共同利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加入该组织,从而满足他们宗教信仰和物质需要以外的其他需要,保护自身和其他人的权利和利益,给特定团体提供物质或精神帮助,以及为公共利益从事其他活动。具有上述目的的组织,如果同时具有政治、宗教、专业的目的,那么该组织不仅仅是一个公共组织,它还可以登记为其他法律组织形式。Ⅱ.成立组织的权利,不论国籍、种族、性别、语
>>
作者简介

张诺: 暂无简介

金锦萍: 暂无简介

相关报告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