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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2年第四条款磋商工作人员报告
摘要
导读北京时间2012年7月2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了《中国2012年第四条款磋商工作人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IMF协定》“第四条款”(Article IV):(1)各成员承诺,为促进国际经济、金融稳定,将与基金组织合作,并与其他成员合作。(2)赋予IMF两项监督职能:监督国际货币体系,确保其有效运作,以及监督各成员履行其政策义务。在此背景下,IMF工作人员每年访问一次成员国,与当地政府、央行,以及工商界、研究部门等进行磋商。完成访问后,工作人员向IMF执董会提交报告。该报告重点关注该国经济的内、外平衡,面临潜在的风险,并对经济、金融政策提出调整建议。在此基础上,执董会给出意见并转交给该国有关部门。本轮磋商于2012年5月29日至6月8日在武汉、上海和北京进行。基金组织代表团来自亚太部、研究部、北京代表处、香港特区代表处以及执董办。《报告》预测,中国经济增长2012年将放慢到8%,比4月公布的《世界经济展望》(WEO)预测值低0.25个百分点,基于这一预测,全球经济活动预期也将被调降。在年内,预计经济增长在第二季度触底反弹,下半年将加速。预计2013年经济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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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奇渊: 暂无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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