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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主履行社会责任追求社会合法性的驱动机制
摘要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已经进入一个必须把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统一起来、把履行社会责任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的阶段。非公有制企业只有既追求经济效益又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既积极发展企业又努力造福社会,才能为社会所接受,才能使企业的生命更长久。民营企业在经营企业面向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以及企业主的价值观和个性特征,它们共同构成了民营企业主在社会领域履行社会责任追求合法性的驱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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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晓燕: 社会学博士,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心理学会理事、江苏省社会心理学会副会长、江苏省社会学会理事、江苏省决策咨询专家库成员等。已出版的代表作为《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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