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中国进入了法治建设的新阶段,立法工作也呈现出更加精细化的特点。一方面,立法继续回应改革发展和社会现实的需要,积极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继续加强民生立法、经济立法、社会立法、生态立法,切实推进公民权益的保障;继续坚持立改废并举,增强法制的统一性。另一方面,探索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立法协商制度,使立法更加科学、民主;推进国家安全立法、反腐败国家立法和互联网领域立法,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加强配套立法和法律解释工作,提高立法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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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小妹: 刘小妹,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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