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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及其意义
  • 报告作者:章建刚
  • 报告字数:8130 字
  • 报告页数:10 页
  • 所属图书:文化经济学视野的搭建
  • 所属丛书: 文化中国书系 订阅
  • 图书作者:章建刚
  • 出版日期:2014年01月
  • 浏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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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说来,在市场经济格局下,我们原有的所有文化事业单位无非面对三种前景或角色定位:政府机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和文化企业即营利组织。如果说前一段的改革已大致上区分了政府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话,那么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应该成为企业的单位从事业部门中划分出来。这里,企业是市场主体,因为只有它可能提供基本税收,支持政府机构及绝大部分非营利组织的公共财政开销。因而让所有可企业化的文化单位都企业化是改革的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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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章建刚: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主编,联合国《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形式多样性公约(2005)》中国政府首席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兼职研究员。《文化蓝皮书》主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先进文化建设与文化体制改 革”主持人;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文化发展纲要》起草小组专家组成员;国家法改委和世界银行中国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课题组负责人;北京市发改 委十一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课题组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哲学、经济伦理学、文化哲学、文化产业理论。发表论文专著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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