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水土保持为目的的发展合同:中国江西省宁都县梅江流域环境和发展的双赢机会
摘要
流域保护可以带来许多的收益,而其中大多是给下游受益者带来的公共品收益。传统的做法是公共品由公共手段提供的, 并且应该得到补偿。但是在宁都流域保护的案例中,政府没有支付或只支付了少量的流域保护费用,而流域却得到了保护。这是由于宁都县政府将流域保护和脐橙开发结合起来了。这样做以后,私人资金可以被用于流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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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靳乐山: 暂无简介
李小云: 暂无简介
左停: 暂无简介
鄢邦有: 暂无简介
黄海印: 暂无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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