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稳定安宁的家庭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虽然家庭是人们生活的港湾,但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事件一直没有消失。妇女天生的生理和心理状况以及长久以来在父系社会中形成的男尊女卑传统,使得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并且在社会中难以得到有效的支持和保护。1993年12月20日联合国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宣言》中第2条规定:“对妇女暴力行为应理解为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各项:①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虐待...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稳定安宁的家庭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虽然家庭是人们生活的港湾,但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事件一直没有消失。妇女天生的生理和心理状况以及长久以来在父系社会中形成的男尊女卑传统,使得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并且在社会中难以得到有效的支持和保护。1993年12月20日联合国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宣言》中第2条规定:“对妇女暴力行为应理解为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各项:①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虐待、因嫁妆引起的暴力行为、强奸配偶、阴蒂割除和其他有害于妇女的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②在社会上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强奸、性虐待,在工作场所、教育机构和其他场所的性骚扰和恫吓,贩卖妇女和强迫卖淫;③国家因施加或纵容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无论其在何处发生903739。”这一定义强调了家庭暴力形式的多样性,以及对妇女特别的关注,这也是对家庭暴力中受害者主要为女性所作出的回应。我国的现行立法将“家庭暴力”定义为:“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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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宋健: 1988~1995年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人口所学习。1995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在人口所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至今。200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人口政策、家庭研究、老龄化与养老问题研究。近年来发表《流动人口不同归属情景下中国各地区人口老龄化形势》《中国的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户》等论文;参与编写《2004中国人口》《2003中国人口》《人口理论概要》等教材或著作;撰写《广东人口发展战略》《社会抚养费征收与实践》等研究报告。目前承担课题3项,参与课题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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