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除与社会一般成员有着共同的心理特征外,还有其独特的心理表现和认知特点。由于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不同,致残发生的时间(先天致残或后天致残)不同,残疾人的心理特点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并形成了某些特殊的性格特征。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理念和技巧,积极介入残疾人心理问题的预防和化解,能够有效地帮助残疾人纠正心理偏差,形成正确的自我认知,实现回归社会和融入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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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周沛: 哲学博士,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区社会工作、农村社区治理、残疾人事业发展等;讲授“社区社会工作”“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等课程;主持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及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等多项课题,出版《社会福利体系研究》《残疾人社会工作》《社会保障概论》等多部著作或教材,发表CSSCI 论文数十篇,有较高的转引率与转载率。
曲绍旭: 南京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系讲师,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候选人,从事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及残疾人社会服务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发表论文十余篇,先后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和引用。
张春娟: 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候选人。主要从事社会工作与社会保障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发表《社会流动对传统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冲击》等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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