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波市推动政府透明建设的工作在全国起步较早,早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之前,宁波市就已经于2004年发布了《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宁波市政府令第124号),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据宁波市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底,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共通过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达117391件,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16件。宁波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有力地提升了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和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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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田禾: 江苏灌云人,生于四川成都。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顾问、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等职务。研究方向为刑法、实证法、司法制度、亚洲法。出版著作有《透明政府:理念、方法与路径》《法治蓝皮书》《宁波经验》《司法透明国际比较》等。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信息法、法治指数、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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