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亟待创建收费公路法定机构——创建中国特色收费公路管理机构系列探讨之一
摘要
高速公路公共产品的本质属性,决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机制为辅。为此,需要创新高速公路专门的法律法规,制定适应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政策。为实现公路可持续发展,我国只能实施“公路两个体系”发展战略,坚持完善收费公路政策。为此,我们需要创新我国公路投融资机制,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收费公路融资建设管理的法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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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燕弓: 王燕弓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崔敏: 崔敏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郭玲玲: 郭玲玲 原新华社《交通决策参考》总编辑
王伟: 王伟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行政学院交通管理体制研究课题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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