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顶山市1957年建市,1964年改为特区,1968年重新设市。平顶山市总面积7882平方千米,总人口503万人,管辖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五区(新城区正在申报),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四县,舞钢市、汝州市两个代管县级市。平顶山市工业基础雄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开发建设,已成为以能源、原材料为主体,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纺织、建材等综合发展的工业城市。全市现有各类工业企业4万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739家。2012年平顶山市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分别突破100...
平顶山市1957年建市,1964年改为特区,1968年重新设市。平顶山市总面积7882平方千米,总人口503万人,管辖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五区(新城区正在申报),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四县,舞钢市、汝州市两个代管县级市。平顶山市工业基础雄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开发建设,已成为以能源、原材料为主体,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纺织、建材等综合发展的工业城市。全市现有各类工业企业4万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739家。2012年平顶山市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分别突破100亿元和200亿元关口,财政各项工作站上了新的起点。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市境域内的财政总收入为217亿元,同比增长7%。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00亿元,达到107.5亿元,同比增长12.8%。全市地方财政支出256.3亿元,同比增长20.4%。公共预算支出突破200亿元,达到209.8亿元,同比增长19.8%。同年,平顶山市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法定支出、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市财政用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等民生的支出共153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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