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说,迄今为止,仍然是一种神秘而多变的艺术。它像美杜莎一样有多重面孔。我们从它那里看见了传奇性,看见了虚构性,看见了真实性,看见了叙事性,看见了修辞性,看见了对话性,甚至也看见了伦理性。但是,我们没有解释清楚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没有说明哪种因素具有核心的意义,起着主宰性的作用。在我看来,小说伦理乃是小说艺术的核心问题。因为,小说写作中的几乎所有问题,最终都不过是一个小说伦理的问题。所谓小说伦理,是指小说家在建构自己与生活和权力的关系的时候,在处理自己与人物、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和策略。它涉及四个方面:生活、权力、作者和人物;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作者。作者对待生活、权力和人物的伦理态度,决定了他会写出一部什么样的作品,会塑造出什么样的人物形象。生活永远比理论丰富,经验永远比观念鲜活。任何理论,无论它被说得多么正确,都不可能穷尽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谁如果带着理论的有色眼镜深入生活,那么,他就有可能以一种傲慢自负的态度面对生活,就有可能看不到生活的全貌和真相。所以,在深入生活之前,小说家先得摆脱理论的桎梏,要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用自己的大脑去判断,要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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