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马小红:律、律义与中华法系关系之研究(2013)
  • 报告作者:马小红
  • 报告字数:20416 字
  • 报告页数:22 页
  • 所属图书:法律文化研究 第七辑:中华法系...
  • 图书作者:马小红 刘婷婷
  • 出版日期:2014年11月
  • 浏览人数:
  • 下载次数:
摘要
自近代“法系”之说形成后,“律”就成为中华法系研究中的重点。更有学者将律视为中华法系之核心,并将《唐律疏议》视为中华法系或中华法系成熟时期的代表作。[1]笔者认为,问题也就由此产生:一是,尽管学界对“中华法系”的定义并不一致,但没有人否认中华法系是以“礼”为主导,以“德”为皈依的,中华法系的价值取向几乎完全与儒家一致。而作为“刑书”之一的律,起于法家,为什么在中华法系的研究中却被学者如此青睐?二是,中国古代自秦以后,几乎历代王朝皆颁行律文,[2]但完整流传于今的旧律,却以唐律为最古。而唐代之前,十余王朝的律皆佚。近代法史学家程树德“欲尽搜罗唐以前散佚诸律”,而做《九朝律考》。然而令人深思的是,《九朝律考》始于汉律,而奠定了律之基础的秦律却只“附见于汉律中”。[3]众所周知,在1975年湖北睡虎地云梦秦简发现之前,学界对秦律一直是语焉不详。因为在浩瀚的历史典籍中,有关秦律一直为史家所避讳,或阙文不载,或语焉不详。既然律之于中华法系如此重要,而中国又是一个如此重视文化与典章制度传承的国度,为什么律的完整流传却始于唐代,而发“律”之端的秦朝的律文,在史籍中又是如此难
>>
作者简介

马小红: 暂无简介

相关报告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