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理解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和现代社会治理并不能仅仅从社会组织角度来看,还必须站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全局高度来审视。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三中全会都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释放改革信号、展示施政方针和工作重点的重要会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了非常引人注目的新表述,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此目标之下,社会改革领域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
全面理解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和现代社会治理并不能仅仅从社会组织角度来看,还必须站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全局高度来审视。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三中全会都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释放改革信号、展示施政方针和工作重点的重要会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了非常引人注目的新表述,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此目标之下,社会改革领域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我们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执政理念上呈现从“管理”到“治理”的重要转型,社会体制改革在其中尤为关键,而社会体制改革又关涉多类主体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是调整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社会体制改革必须突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把激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放在重要位置,并服务于民生和秩序两方面目标,同时结合我国当前国家与社会的组织体系现状。我们不能狭隘地将“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限于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主体的改革也应同时推进才能相互促进。由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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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名: 博士,毕业于日本名古屋大学。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明德公益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非营利评论》(中英文版)主编。曾任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著有《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2001)、《中国民间组织30年——走向公民社会》(2008)、《社会组织论纲》(2013)、《建言者说》(2013)、《非营利组织管理》(2015)《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中国社会组织1978~2018》等专著。获得的主要奖项:2013年度责任中国“公益思想奖”;2013年度“慈善事业推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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