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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告 中国文化企业的现状、问题与展望
摘要
虽然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便已开始了发展文化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并且建立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也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便已成为各界共识,但无论在学术研究领域还是政策制定方面,我国对文化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却长期未能达成一致的认识。直到2004年国家统计局发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国统字〔2004〕24号)之后,中国文化企业及其分布才首次在官方层面上得到了明确界定。而最新公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则是对2004年分类的进一步修正。本报告所研究的文化企业,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企业,其所从事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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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晓明: 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主编,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中央文资办专委会主任。长期从事文化政策研究,参与国家文化体制改革方案制定,以及中央和地方文化发展规划的制定。近年来,参与推动文化科技融合重大项目研究与开发,任北京邮电大学移动媒体和文化计算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产业、文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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