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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变动与乡村政治格局的改变
摘要
在土改运动前的新区广大乡村,封建的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仍是统治农民阶级的四条枷锁。封建宗族制度、国民党的保甲制度,构成了新区广大乡村两种最基本的社会政治权力系统。土地改革通过彻底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办法,没收了族田,摧毁了旧有的封建宗族制度,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政治活动,使广大农民成为农村基层政权的掌握者和新的人民政权的拥护者。贫雇农及中农被组织进农民代表会、农民协会,成为新组建的乡村基层政权的骨干力量。伴随着封建宗族制度的瓦解和新型乡村政治组织的建立,广大乡村的政治格局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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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瑞芳: 中山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民政部、李嘉诚基金会“大爱之行——全国贫困人群社工服务及能力建设”项目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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